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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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以下簡稱“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fā)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平陰縣人民政府網站上查閱《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
政府網站首頁入口:http://www.znmbyjy.com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一)公開范圍(含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1.組織機構。主要包括:本機關領導及分工情況;本機關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包括: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2.規(guī)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fā)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的規(guī)范性文件等。
3.政府工作報告。主要包括:本機關政府工作報告進展情況和為民實事工作進展。
4.重要會議。主要包括:本機關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有關情況等。
5.財政信息。主要包括財政預算、決算信息等。
6.重點領域信息。主要包括“雙隨機、一公開”監(jiān)管、行政執(zhí)法公示、重大建設項目等。
7.建議提案辦理。本機關對縣人大代表建議辦理結果、對縣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
8.其他。主要包括:《條例》第二十條規(guī)定本機關其他應該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1.平陰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nmbyjy.com)
2.平陰縣人民政府公報
(http://www.znmbyjy.com/gongkai/channel_6389a63e375991828263b571/)。
贈閱范圍:免費贈閱到縣政府各部門、各鎮(zhèn)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村(居、社區(qū))委員會,以及縣檔案館、圖書館、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等公共服務場所。
贈閱點地址:
縣政務服務大廳:平陰縣茂昌銀座D座19層;咨詢電話:0531-87854123;開放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縣圖書館:平陰縣榆山路54號縣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窗口;聯(lián)系方式:0531-87668778;查閱服務時間:周二至周五8:30—17:30
獲取查閱方式:紙質版免費贈閱,電子版線上免費查閱。
3.“掌上平陰”(微信公眾號:PYTV87872607)。
4.政務新媒體:平陰縣政務新媒體矩陣。
5.客戶端下載方式:手機應用市場搜索“愛平陰”,即可下載注冊登錄。
6.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同時,在縣政務服務大廳(地址:平陰縣茂昌銀座D座19層;咨詢電話:0531-87854123;開放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縣圖書館(地址:平陰縣榆山路54號縣圖書館政府信息公開窗口;聯(lián)系方式:0531-87668778;查閱服務時間:周二至周五8:30—17:30)等場所設置政府信息查閱點。
(三)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guī)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外,行政機關一般不提供需要對現(xiàn)有政府信息進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申請條件詳見依申請公開欄目。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四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流程詳見附件1。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提交
本機關在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申請人可到現(xiàn)場當面提交申請。
辦公地址:平陰縣五嶺路67號,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307號
郵政編碼:250400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1-87892009 傳 真: 0531-87892009
2、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郵政寄送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
郵政寄送渠道申請受理的機構名稱: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307號。
通訊地址:平陰縣五嶺路67號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307號,同時須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聯(lián)系電話:0531-87892009。
郵政編碼:250400。
3、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互聯(lián)網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網上申請(網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64)。
使用注意事項:
1、申請表應填寫完整,對沒有聯(lián)系方式或聯(lián)系方式有誤的信息恕不回復。
2、申請表內容應真實有效,同時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申請人根據本市有效規(guī)定屬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費用,須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時提供相關證明。
4、救濟途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不予公開相關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先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除上述情況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平陰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在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領取或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znmbyjy.com/gongkai/channel_6389a642375991828263b5d1/?open=zfxxgkzn)下載打印。
2.申請表應準確載明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lián)系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載體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應當指向明確,建議詳盡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當面申請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通過郵政寄送提交申請的,應隨申請表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網上申請的,應上傳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
4.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可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79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本機關對收到的信息公開申請,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作出處理和答復。
1.對于符合《條例》申請要求的,按《條例》第三十六條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根據相關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2.辦理期限: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入申請辦理期限。
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有權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答復申請人的,確定延遲答復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請人。
3.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guī)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zhí)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guī)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一)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
機構名稱: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平陰縣五嶺路67號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307
郵政編碼:2504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1-87892009
傳真電話:0531-87892009
電子信箱:pyxzjj@jn.shandong.cn
(二)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
機構名稱:平陰縣住建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平陰縣五嶺路67號平陰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辦公室307
郵政編碼:2504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1-87892009
傳真電話:0531-87892009
電子信箱:pyxzjj@jn.shandong.cn
(以上電話及郵箱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用聯(lián)系方式,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政府信息公開以外的投訴、舉報、信訪等事項。)
五、監(jiān)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做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不予公開相關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先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除上述情況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監(jiān)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平陰縣人民政府投訴舉報。
受理機構:平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
辦公地址:平陰縣府前街35號
郵政編碼:250400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1-87883900
傳真電話:0531-87883904
(二)救濟渠道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機關不予公開相關內容有異議的,應當先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再向具有法定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行政復議管轄機關:平陰縣人民政府
受理機構:平陰縣司法局
辦公地址:平陰縣榆山路中段茂昌銀座D座17層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1-87883696
郵政編碼:250400
(2)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行政訴訟管轄機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青龍路119號)電話:0531-87712368 郵編:255095。
濟南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qū)英雄山路197號)電話:0531-12368 郵編:250014。
濟南市槐蔭區(qū)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qū)經六路978號)電話:0531-85030111 郵編:250023。
濟南市長清區(qū)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qū)清河街1067號)電話:0531-87221152 郵編:250399。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具有法定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行政復議管轄機關:平陰縣人民政府
受理機構:平陰縣司法局
辦公地址:平陰縣榆山路中段茂昌銀座D座17層
辦公時間:8:30-12:00 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0531-87883696
郵政編碼:250400
(2)行政訴訟管轄機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濟南市平陰縣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青龍路119號)電話:0531-87712368 郵編:255095。
濟南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qū)英雄山路197號)電話:0531-12368 郵編:250014。
濟南市槐蔭區(qū)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qū)經六路978號)電話:0531-85030111 郵編:250023。
濟南市長清區(qū)人民法院(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qū)清河街1067號)電話:0531-87221152 郵編:25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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