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平陰縣征地拆遷補償審計監(jiān)督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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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本辦法的必要性
近年來,審計機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為根本,緊緊圍繞政府工作中心開展審計監(jiān)督,隨著我縣“三年突破平陰計劃”的圓滿收官,“立足新起點、實現新提升”的開展我縣經濟發(fā)展速度大幅提升,隨之而來的城市建設的加快,工業(yè)項目的落地更是增加了我縣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數量。加強對征地拆遷工作的監(jiān)督,也成為當前政府審計工作的重點之一。
二、制定本辦法的指導思想和依據
(一)制定本辦法的指導思想:為了加強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審計監(jiān)督,保證財政性資金真實、合法、有效使用,保障被征收單位或個人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本辦法的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3.《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guī)定》
4.《平陰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拆遷補償評估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字〔2015〕71號)
三、本辦法起草過程
該辦法由縣審計局起草,后通過縣法制辦向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委征求意見??h住建委提出將“辦法名稱應該修改以涵蓋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房屋征收”以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的審計資料單獨列為一章”兩條意見,由于該辦法為《平陰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地拆遷補償評估監(jiān)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字〔2015〕71號)的配套文件,為保持政府行文的一致性,未采納住建委提出的建議,仍使用原文件名及內容。
縣國土資源局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反饋意見。
四、本辦法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六章九條,主要是總則、審計范圍及對象、審計內容、審計資料、中介機構的聘用及服務費用支付及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第一章總則
共一條,主要是說明了制定該辦法的目的“加強…審計監(jiān)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及制定該辦法的依據。
(二)第二章明確審計范圍及對象
第二條中規(guī)定了審計范圍“政府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審計方式“隨機抽取征地拆遷補償評估項目、隨機選派審計人員、隨時實地勘察”的方式。
第三條中規(guī)定審計對象,主要涵蓋了所有拆遷補償所涉及的單位或個人。
(三)第三章是審計內容
該章共一條(第四條),從四個方面說明了審計內容包括各類房屋、地面附著物和附屬物的確認、政策落實、拆遷成本、資金籌集和使用、拆遷程序等。
(四)第四章規(guī)定了審計資料
為保證審計結論的準確性,該章共列舉了十一項資料,涵蓋從項目立項、評估、征收、資金使用等方面。
(五)第五章中介機構的聘用及服務費用支付
第六條規(guī)定了社會中介機構介入的時間點,社會中介機構出
具審計結論的義務。
第七條社會中介機構聘用方式即“公開招標”或“直接聘用”,同時規(guī)定了審計機關與社會中介通過合同明確責任與義務。
第八條規(guī)定了審計費用的計費標準,執(zhí)行現行部門頒布標準的70%,審計費用的來源“縣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并“列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成本”。
(六)第六章附則
規(guī)定了該辦法的實施時間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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